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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您要咨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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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欠条的问题 |
2007-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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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名营业员,95年的时候有个人让我帮他存1500元,当时我给他打了张欠条,钱存好后,把存折交给他本人,但当时他说欠条找不到了,所以我就把存折给他了,也没有让他打收条,事隔12年以后,那位当事人死了,现在他的儿子翻到那张欠条,来找我要钱,去储蓄所查了当年的记录,查出存有这笔款,96年已被当事人取走,上面也有当事人的签名,但是现在当事人的儿子非要拿着当年的欠条来要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
回复人:黄高伟律师 电话:13014527887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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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实体上说,你们掌握的有证据,说明该款已经早已交付;二、从时效上说,该欠条属于属于作废的欠条,早已过了诉讼时效,且联系前面,说明他父亲之所以没有再要该款,认为钱早已收到。解释不听,让他拿该条子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吧!法院应当驳回他的起诉解决的。
亚太人律师所 黄律师 电话:0371-65061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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