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明确:“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这等于对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封了顶 。2002年12月8日,厦门市的陈女士因违章停车被罚款200元。但因漏交罚款,现已经滚动积累了7000元滞纳金。几年间,陈女士多次和交管部门打交道,但交管部门都没有告诉她有关交滞纳金的事。她和警方打官司,申请取消部分滞纳金,但被驳回。现在,滞纳金仍按每天6元的速度递增。所以说,按现在法规打官司,对你很不利的!《行政强制法》草案现在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还得等其通过了才能执行。能等才有希望的。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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