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修路本来是种解决交通状况的一种方式,但应该建立在完自愿的基础上的,还得把集资的钱真真用到老百姓的事业上才行的.要是上级强制性集资修路,就有问题了!变成了乱摊派,是加重农民负担的表现了,这也是中央与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的,可以抵制的,并可以向上级政府等领导反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