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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我父亲的问题 |
2009-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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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于去年10月份在河南内乡灌张镇的一个私人包工头那里干活不慎摔伤,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先后在内乡和南阳的的两家医院治疗,到目前为止已经花去医疗费用1万3钱多块,过一年之后还要去南阳医院拆除钢板总共治疗费用要两万左右。因为是私人包工头所以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在我父亲住院之后包工头仅仅拿出1千五百块,在我父亲出院之后我们和包工头协商赔偿事宜,包工头只肯拿出1万三千费用的一半,而且对以后的费用不愿承担,我们提出我们的最低要求是他赔偿一万三费用中的一万,后面花销按照前面的比例来支付,后来包工头迟迟不予答复,我想请问一下我的要求过分吗?后来我们请了一个当地镇上的司法所的人解决这件事情,司法所的人收走了1600块之后事情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这种工伤纠纷有时间限制吗?你好,黄律师关于我父亲的问题如果要起诉到法院的话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会不会出现取证难的问题,必要要提供我父亲受伤的证人名单,会不会出现别人介于包工头淫威而不敢出来作证,这样会怎么办?谢谢 |
| 回复人:黄高伟律师 电话:13014527887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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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协商不成之后诉讼解决。如果认定不上工伤,还可以按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时间上需要抓紧的,因为工伤认定,工伤和人身伤害赔偿都是有时效规定的(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诉讼时效是一年)。 能够证明你父亲的确是在工地,在被雇佣是摔伤的就是证据么。私人包工头是给何单位干活的,包工头有资质没?没有资质达到话,还可以请求认定为有资质的干活的公司的工伤的。你们抓紧向劳动保障局反映,并了解情况么,时间抓紧。请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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